冠福股份證券虛假陳述系列案的管轄法院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采取示范判決方式處理此案,謝保平律師團隊代理的案件被選為示范案件。
2021年11月18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在庭前會議上,雙方就該案的實施日、揭露日、是否存在系統風險及非系統風險以及核損機構的選擇等重要問題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
謝保平律師抗辯本案不存在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如果法院安排核損機構,謝保平律師提出請法院選擇更能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中證資本市場法律服務中心作為核損機構。
另外,冠福股份辯稱冠福股份作為上市公司本身也是受害者,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謝保平律師回擊道“冠福股份作為上市公司自己內部管理不善,不能將此責任推給股民承擔?!?/span>
董監高的代理人抗辯不需要承擔責任,謝保平律師亦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進行了強力的回擊。
關于冠福股份證券虛假陳述系列案的新進展,謝保平律師團隊會及時向廣大股民進行通報。
謝保平律師團隊提示,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可參加索賠:
(1)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間買入002102冠福股份,且在2018年9月14日(含當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2)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10月21日間買入002102冠福股份,且在2018年10月22日(含當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3)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0日間買入002102ST冠福,且在2019年1月21日(含當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最終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準。
ST冠福索賠背景,冠福股份索賠依據
冠福股份成立于2002年09月28日,2006年12月2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簡稱:冠福股份,股票代碼:002102)。主要業務為醫藥中間體、維生素E研發、生產、銷售業務;塑貿電商業務;投資性房地產業務;黃金采礦業務;商業保理業務。
2019年1月18日,因控股股東違法違規事項,冠福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閩調查字2019006號)。
2020年12月,冠福股份收到福建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閩證監函[2020]352號)。
2020年12月31日,冠福股份收到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6號)。經證監會查明,ST 冠福2017年半年度報告、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負債及資產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對外擔保,存在重大遺漏;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對外擔保內容重大變更事項。證監會決定:對ST冠福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對林文昌、林文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林文洪、張榮華、黃孝杰等20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和5萬元不等的罰款。此外,對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張榮華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冠福股份索賠常見問答:
★股票索賠流程是怎樣的?
投資者打印對賬單等材料寄給我們 → 收到材料后一周內聯系投資者 → 簽訂委托手續 → 等待律師起訴。
★參加股票索賠的話,是否要親自出庭?
不用。當事人無需出庭應訴,由律師全權代理。股民可自愿出庭,法院一般不會要求股民親自出庭。只需要配合簽字、提供證據材料等
★你們團隊有哪些服務優勢?
1、賠償款直接由上市公司支付至投資者賬戶——律師不代收賠償款,投資者的銀行卡確實收到賠償款后再支付律師費,完全放心;
2、謝保平律師具備證券從業資格——專業的證券維權律師、金融證券部主任;
3、專業團隊服務——謝保平律師團隊是由律師、律師助理、損失核算員、金融證券專業顧問等9位成員組成的專業金融證券維權律師團隊;
4、金額精確——我們在用和法院一樣的軟件為您核算損失;
5、謝保平律師辦公室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很近——便于隨時了解案件情況、及時和法官溝通。
★會不會出現拿到的賠償款還不夠付律師費的情況?
不會。因為律師費是在您銀行卡收到賠償款后,根據實際獲賠金額支付,一般是其中的10~20%。
★參加股票索賠的話,他們會凍結我的股票嗎?
不會,您的股票還依然在您賬戶中,可以隨時進行交易,不會凍結。
★參加股票索賠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證券營業部蓋業務章的資金對賬單(第一筆買入~打印當天);
2、證券營業部蓋章的賬戶查詢確認單;
3、身份證復印件;
4、您的聯系方式、收款賬號。